二0二三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26日进行。为了便于考生查看考点,现将共青城市中学考点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26日。
考试地点:共青城市中学。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2月24日
上午
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101)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
下午
14:00-17:00
英语(一)(201)
俄语(202)
日语(203)
英语(二)(204)
自命题外语(2XX)
12月25日
上午
08:30-11:30
数学(一)(301)
数学(二)(302)
数学(三)(303)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
教育学专业基础(311)
心理学专业基础(312)
历史学专业基础(313)
数学(农)(314)
化学(农)(315)
经济类综合能力(39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
自命题业务课一(3XX、6XX、7XX)
下午
14:00-17:00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
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
自命题业务课二(4XX、8XX、9XX)
12月26日
8:30—14:30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自命题业务课(5XX)
二、安检入口:共青城市中学正大门
特别说明:开车的老师从大门中间测温进入考点
各位考生从门两边的自动测温通道进入考点
三、共青城市中学中学考点平面示意图
四、共青城市中学考点考场平面示意图
共
青
城
市
中
学
考
场
分
布
图
(西)
1号楼(第1—13考场)-坚韧楼
共
青
城
市
中
学
考
场
分
布
图
(东)
5楼
第011考场
第012考场
第013考场
空
4楼
第008考场
第009考场
第010考场
3楼
第005考场
第006考场
第007考场
2楼
第003考场
办公室
第004考场
1楼
第001考场
办公室
第002考场
2号楼(第14—38考场)-创业楼
5楼
第034考场
第035考场
第036考场
第037考场
第038考场
4楼
第029考场
第030考场
第031考场
第032考场
第033考场
3楼
第024考场
第025考场
第026考场
第027考场
第028考场
2楼
第019考场
第020考场
第021考场
第022考场
第023考场
1楼
第014考场
第015考场
第016考场
第017考场
第018考场
3号楼(第39—46考场)-科学楼
5楼
第043考场
第044考场
第045考场
第046考场
办公室
4楼
第039考场
第040考场
第041考场
第042考场
办公室
3楼
办公室
空
空
空
办公室
2楼
办公室
电子备课室
电子备课室
多媒体教室
办公室
1楼
空
空
办公室
仓库
空
4号楼(第47—71考场)-开拓楼
5楼
第067考场
第068考场
第069考场
第070考场
第071考场
4楼
第062考场
第063考场
第064考场
第065考场
第066考场
3楼
第057考场
第058考场
第059考场
第060考场
第061考场
2楼
第052考场
第053考场
第054考场
第055考场
第056考场
1楼
第047考场
第048考场
第049考场
第050考场
第051考场
5号楼-奋进楼
5楼
空
备用隔离考场8
备用隔离考场9
备用隔离考场10
4楼
监考室
保密室
保密室
备用隔离考场7
3楼
办公室
空
备用隔离考场4
备用隔离考场5
备用隔离考场6
2楼
办公室
备用隔离考场1
备用隔离考场2
备用隔离考场3
1楼
多媒体教室
备用考场1
备用考场2
备用考场3
2号创业楼由此进入
五、温馨提示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考试期间,考点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非常大,提醒所有考生要按时赴考,提前做好赴考路线规划,提早出行,以免耽误考试。
1、做好自身疫情防护
(1)尽可能少去公共场所;(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3)进入考场前或离开考场后建议佩戴口罩,不要拥挤,保持一定距离。
2、准备好考试必备文具
包括: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等。签字笔、2B铅笔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应多准备几支。
3、带齐、保管好考试用品
考生在赴考点前,要细致检查考试用品是否随身携带。
4、不能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考场
考试规定,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放录设备、手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课本、复习资料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进入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监考员例行检查,如检查出的物品属禁带物品,将其放在指定位置。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都将被取消本次考试各科考试成绩。
六、考风考纪
请考生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诚信考试。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严肃处理,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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