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共青城市中学2025年秋季开学须知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21:45 浏览次数: 

 

NEW SEMESTER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怀揣着新的希望与憧憬,我们即将迎来新的学期。对于刚刚加入共青城市中学大家庭的新生们,我们在此向你们致以最衷心的祝贺,欢迎你们踏入这片充满无限可能的知识殿堂,开启人生新的篇章!而对于已经在校园里拼搏过的老生们,也同样热忱欢迎你们回归,再次投入到充实而又精彩的校园生活中。

为确保大家顺利报到入学,现将我校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教师发展中心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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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一年级(阳光分班)

报到时间:8 月 31 日 8:30

报到流程:到共青城市中学普法长廊前张贴栏查看学生所在班级(或通过共青城市中学公众号),再到对应班级报名。

发书时间:8 月 31 日 14:00

地点:各自教室

2.初二年级

报到时间:8 月 31 日 8:30

地点:各自教室

3.初三年级

报到时间:8 月 30 日 8:30

地点:各自教室

 

 

02

  学生服务中心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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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的钟声即将敲响,为确保大家以有序、健康的状态开启校园生活,学生服务中心特此温馨提示:

一、各年级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良好的仪容仪表是中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全体同学需提前做好准备:

1.发型要求:男生发型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后不触领,不烫发、染发、留奇异发型;女生发型自然整洁,不染发、烫发,长发需束起,不佩戴夸张发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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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着装规范:日常在校需穿着整洁校服(无涂改、无破损),不穿拖鞋、高跟鞋、洞洞鞋等不适宜校园活动的鞋类。

3. 饰品与妆容:不佩戴耳环、项链、手链等饰品,不化妆、不涂指甲油,不纹身或粘贴纹身贴,保持中学生朴素自然的形象。

二、违禁品严禁携带进校园

为保障校园安全,以下物品禁止带入校园:

1. 管制刀具、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

2. 香烟、酒精、槟榔等有害健康的物品;

3. 零食、饮料(除必要的水杯外)、玩具、漫画书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

4. 手机及电子设备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间、午休)禁止携带智能手机、游戏机等电子设备。

若发现携带违禁品,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初一新生国防教育专项要求

为确保国防教育顺利开展,初一新生需特别注意:

1. 着装要求:国防教育期间需统一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衣物需整洁、合身,便于训练活动),脚穿舒适运动鞋(避免凉鞋、皮鞋、拖鞋)。

2. 物品准备:携带贴有姓名标签的水杯、纸巾,不携带手机、零食、玩具等无关物品;

3. 纪律与安全:严格遵守教官和老师的指令,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参与训练;如有身体不适(如头晕、腹痛等),需立即报告教官或老师,切勿隐瞒。

4. 健康报备:特殊体质(如哮喘、心脏病、过敏史等)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同学,需提前向班主任提交医院证明,以便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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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交通出行安全

1. 上学、放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 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时,有序上下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骑行时不追逐打闹、不逆行。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

3. 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家长驾车接送时学生和家长都须戴好安全帽,车辆在指定区域停靠,不堵塞校门通道。

(二)防溺水安全

1. 开学前后及周末,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玩耍或游泳。

2. 若发现他人溺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并寻求成人帮助,或利用救生器材(如竹竿、绳子)协助救援。

(三)网络安全

1. 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不良网站,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不明软件。

2. 保护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隐私,不与网友私下见面。

3. 文明上网,不传播谣言、不发表不当言论,遇到网络欺凌或诈骗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

新学期是成长的新起点,希望全体同学以规范的言行、饱满的热情迎接校园生活,共同书写新学期的精彩篇章!

 

03

 总务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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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的篇章已然开启,食堂也已带着满满的热情与美味准备就绪!为了让大家能更便捷、高效地享受食堂美食,现将食堂刷脸用餐系统办理流程如下:(请家长提前办理好一张农商银行卡并绑定支付宝再按以下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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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祝同学们新学期学习生活愉快!如有疑问,开学后可前往食堂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04

 学生资助中心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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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标准

寄宿生: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义务阶段按学期发放375元/学期。

二、申请生活补助的具体条件

第一类: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

第二类: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即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第三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和城镇孤儿学生;

第四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和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第五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家庭);

第六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第七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边缘户学生;

第八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第九类: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第十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户主单页,学生单页);

2.第一至九类需提供有关部门发下证件的所有复印件,第十类其他贫困需要到所在社区或户籍所在地乡村政府开具贫困证明;

3.学生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

需要申请贫困补助的可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开学可带到学校交给班主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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